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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长”同庭,镇远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
时间:2018-02-05  作者:  新闻来源: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两长”同庭,镇远县检察院

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

 

近日,镇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由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丹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对被告人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镇远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先智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镇远县检法“两长”首次同庭履职。

2017年5月17日中午,被告人孙某某务工结束后在午饭期间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民警当场查获。庭审中,作为公诉人的吴丹检察长围绕被告人孙某某的犯罪事实展开针对性的讯问,进行条理清晰的举证质证,就本案定罪量刑、社会危害性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制教育。被告人孙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好,其在自身家庭条件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同时承担对其伯父的监护职责,平时无不良表现,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吴丹检察长彰显司法温情,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全部犯罪指控和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该案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检法“两长”同庭履职是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带头出庭支持公诉等一线办案制度的具体体现,为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员额检察官树立了榜样,在干警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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