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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未成年被害人 镇远未检人在行动
时间:2017-05-26  作者:周杨、陆世华  新闻来源:公诉科  【字号: | |

  “叔叔,我以后要考北大”小惠昂着头满脸憧憬地对检察官说。近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李艳常务副检察长一行三人专程来到未成年被害人小惠(化名)家里慰问,了解小惠近期生活状况,并在带其参观镇远中学和文德中学时,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小惠是一起性侵案件的被害人,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干警了解到小惠被害时未满十四周岁,父母离异,现在母亲在外务工,家里经济极其困难,再加上不幸的遭遇让年幼的她身体受到巨大伤害,同时心理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案件办结后,为帮助小惠早日走出阴影,检察干警多次到她家中对其进行沟通与心理疏导。近日,得知小惠求学欲望强烈,检察干警利用周末带她参观了镇远中学和文德中学,此次参观不仅鼓舞了小惠的学习斗志,同时也缓解了她心中的压力。

  近年来,针对被害人为未成年的案件持续多发的情况,镇远检察院不断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和保护,对本院办理的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开展跟踪疏导、定期回访工作,通过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参加集体活动等举措帮助被害人走出阴霾,同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有效缓解未成年被害人回归社会的心理负担。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据了解,镇远检察院正在积极推进未检工作配套体系和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建设,主动加强与公安、司法、教育、团委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并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县巡讲活动方案》,预计在三年内完成49所中小学的法治巡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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