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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院利用新媒体平台,督促履职 彰显成效
时间:2018-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检察机关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防治长江水系源头污染,在宣传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也注重听取群众反映的重大敏感民生事件。近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件群众在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平台反映的案件。

    2018年1月,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有群众反映,称 “镇远县羊坪镇龙塘村中寨组里的小河都成垃圾场了,以前可以洗澡、挑水喝,现在洗脚都嫌脏,请有关部门关注一下”。黔东南州检察院生保局将线索转交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后,镇远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立即启动调查。

   经过实地调查走访,办案人员发现群众反映被污染的小河为镇远县羊坪镇龙塘村的龙井河。正如群众所反映的一样,龙井河内漂满白色垃圾,河道边虽建有垃圾池,但村民仍将垃圾扔到河内,导致河道内遍布白色垃圾,河水浑浊不清甚至有些河段河水呈黑色。龙井河最终汇入舞阳河,属长江水系,为保护舞阳河,治理长江水系源头污染,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向羊坪镇人民政府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羊坪镇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整治龙井河污染问题。

   羊坪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龙井河流域、公路沿线乱扔垃圾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动员村支两委及保洁人员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修建垃圾池12个,在公路沿线及人口密集地点放置垃圾桶60个。二是建立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配齐保洁队伍,强化垃圾转运能力和宣传引导力度,形成人人自觉保护自然环境的氛围。同时加大巡查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一月一巡查”,实现龙井河沿线公路、河道河岸呈现整洁干净的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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