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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2月29日)
时间:2020-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9日在镇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把城区道路改造、水利系统农田维修项目、报京大寨灾后重建、住房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作为重点预防工程来抓,与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共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预防联席会议,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推进重点工程预防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程序合法、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着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和精准扶贫活动精神,多次深入蕉溪镇茶园村开展帮扶工作,遍访206户贫困家庭,认真了解国家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为村委会送去帮扶资金5000元。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及24个检察便民服务点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矛盾排查化解职能,取得实效。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全年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件1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件25人。通过深入乡镇开展实地调查和对林业部门的20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的查阅,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6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10份,全部被采纳。同时,坚持“打击和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恢复性治理机制,与林业、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18个,与县法院、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挂牌建立“补植复绿”基地500亩,由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补种恢复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不起诉或建议法院酌情从轻处理。

二、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打击影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212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上升2.05%,人数增多30.85%。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57件85人,同比件数减少8.06%,人数增长14.86%,不批准逮捕23件38人,同比件数上升43.75%,人数增长100%。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5件18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下降2.02%,人数下降6%。经依法审查,向县法院提起公诉120件159人,同比件数下降10%,人数减少14.4%,作出不起诉决定9件9人,同比件数下降44%,人数减少53%,改变管辖4件5人。

打击犯罪促进平安建设,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两抢一盗”、“危害公共安全”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到快捕快诉,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安全犯罪30人,提起公诉52人。依法批准逮捕“两抢一盗”、诈骗等侵害人民财产安全犯罪23人,提起公诉33人。依法批准逮捕“黄、赌、毒”、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6人,提起公诉25人。依法批准逮捕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人,提起公诉44人。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抽调干警92人次参加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严宽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实际办案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2015年,通过刑事和解的方式,达成和解不起诉2件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各项措施,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畅通诉求渠道。进一步加强对不立案、不起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解心结,释法结2015年,开展检察长接待日52天,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件,同比减少14.81%,其中来信9件次,来访14件次均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同时,紧密结合“举报宣传周”、“走、访、送、化解”、“宪法日宣传”等活动开展向群众发放宣传法律资料2万余份,接受咨询300余次,有效地化解了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继续实现涉检“零上访”。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5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8件9人,查处副处级1人,科级干部2人,其中要案1件,大案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万余元。

着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2015年,开展预防调查6件次,案例分析6件,向有关部门、行业提出《检察建议》6份受理社会查询行贿犯罪档案650余次,深入县各机关单位、乡镇、工业园区开展预防巡展、警示教育及宣传106场次,同比上升58.21%,并集中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和典型案例展牌。全年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及宣传人数达10000余人次。此外,加强与各经济主体开展预防联络工作,与黔东经济开发区、烟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举办“两长”座谈会,广泛征求全县各商会会长、企业董事长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法律监督,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

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深化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诉讼监督,深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2015年,向自侦部门移交职务犯罪线索1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7人,向公安机关书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均得到整改后的回复全年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4, 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安全检查,强化对罪犯交付执行情况的监督,2015年收押犯罪嫌疑人174人,出所90人;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并进行集中检查,纠正县法院一起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加强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全年口头督促办案单位按照法定期限办案10次12人有效防止在诉讼环节的超期羁押,继续实现“零超期”。

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2015年,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1件,经依法审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积极开展督促起诉工作,追回国有资金309.086万元。以案件管理工作为龙头,充分发挥案管职能,全年共发出预警提示58件次,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3次共106件案件,涉案财物款物实现集中管理,确保执法办案规范化,提升案件质量的整体水平

强化防止冤假错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刑诉法保障人权规定,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和关键证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年开展自侦案件同录52次,共146.2小时做到接触必录、讯问必录、搜查必录。推行案管中心统一接待律师制度,全年接待律师申请阅卷37人次,均及时作出安排,并实现网上预约1件次,充分保障了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随着电子卷宗系统的上线运行,大大提高办案和律师阅卷效率。

五、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廉洁从检。2015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36次,深入学习贯彻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活动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职业道德素质,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是坚持素质兴检,科技强检。2015年组织参加和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15人次,不断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同时继续加大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走科技强检之路,完成“两房”扩建工程主体结构建设和分级保护的部署,实现电子卷宗系统、律师阅卷平台的投入使用,全面推进办公、办案网络化、信息化,为科技强检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是抓好检察信息写作与宣传。2015年,信息宣传工作取得突破,共编发调研文章43篇检察信息40篇、新闻简报125篇在《检察日报》《人民检察贵州》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8篇;在《贵州日报》《贵州政法》《贵州改革情况交流》《法制生活报》《黔东南日报》等省州级刊物上发表106篇,同比增长33%;通过省州县三级检察微信、微博报道50余篇,被《新华网贵州频道》《贵州检察网》等各级网络媒体采用和转载470篇(次),同比增长150%。

四是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开展以来,及时成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要求,深入查找及整改不规范司法行为,先后通过发函形式、座谈、深入基层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各部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社区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开展案件自查、评查、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活动深入查找不规范问题,查找发现问题1774个,经梳理归类有问题65条经过认真研究,剖析原因,及时出台整改落实阶段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方法、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在2015年底完成了整改落实任务,切实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

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树立阳光检察形象。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2015年来,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2次,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4次,并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等资料,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知晓面、满意度,推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有序开展。今来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9人次,其中走访省人大代表6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30人次。

大力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一是通过搭建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提供案件信息查询。2015年,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条,公开法律文书128份,网络点击量达到3500余次。二是通过开通12309网上网下服务平台,把检察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各项工作集约化管理,成为司法为民的好帮手。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力量,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加大检察新闻信息报道,打造指尖上的检察,进一步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工作还停留在按上级要求完成任务阶段,工作中缺少创新,主动性不强;二是在对人员培训方面的力度还不够大,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高;四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工作思路

    2016年,县检察院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推进平安镇远、法治镇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

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准确把握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做好司法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等职能作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突出打击重点,坚决维护我县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注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优化整合侦查资源,继续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充分运用技术侦查手段,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重视安全文明办案,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结合办案实际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检察队伍思想理论建设和党性教育,围绕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职业道德,建立廉政文化体系。健全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五、更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展示检察官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形象,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拉近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更加完善服务群众窗口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解心结,释法结。紧密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主动邀请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工作会议,旁听和评议重大案件的庭审活动;积极向代表委员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县人大会议的部署,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努力为建设法治镇远,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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