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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2月5日)
时间:2020-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5日在镇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工作回顾

    2017年,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被省人民检察院、省人社厅评为“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镇远建设

    紧紧围绕平安镇远建设的重大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更加有力。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69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4人,人民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类犯罪提起公诉30人;二是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毒品类犯罪提起公诉71人;三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盗窃、诈骗类犯罪提起公诉19人。

化解社会矛盾更加有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不起诉16人,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加强来信来访窗口建设,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7件,开展远程视频接访7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访12次,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兑现救助资金2万元。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为载体,扎实开展“走、访、送、化”主题活动,深入全县12个乡镇、黔东工业园区和12个社区开展“恳谈会”,切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展、禁毒工作宣传、法治进校园进企业、防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和宪法日宣传等普法活动20余次。配合做好“端午龙舟”、“超100公里”、“夜间巡防”等安保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洁镇远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安排,确保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有效。

    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0余万元。立案查处我县农村医疗系统窝案4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均作出有罪判决。

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有效。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努力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展活动,深入机关、乡镇、社区共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23场次,发放惠农惠民政策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县委、县政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法治镇远建设

    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意见,大力推进法治镇远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加强。在州检察院统一部署下,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工作,确保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对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准逮捕26人,不起诉38人,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监督立案9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7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7次,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7人,确保有罪的人受到法律追究。

    刑事执行监督不断深化。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办案部门发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8人,较好地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在押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谈话50余次,确保监管秩序稳定,未发生脱管、漏管、重新犯罪。我院驻镇远县看守所检察室被省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专业。一是对涉案未成年人落实法律援助和帮教23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二是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关爱救助共11人次,入户走访15次,并支持起诉了全州首例因侵犯被害人权益而被撤销监护权案件。三是与团县委、县教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镇远县花季护航·法制进校园巡讲总方案》,定期到各乡镇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宣讲,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推进。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件,相关行政机关均已书面回复。对县水务局和县人民防空办怠于履职案件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均得到胜诉判决。加大食药品领域的检察监督力度,走访调查镇远中学、城关五小等学校附近的摊点,对未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许可证》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动态巡查,严格把关,消除隐患。

    四、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推进检务公开建设

    始终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更加自觉。始终以人民对检察工作是否满意作为努力的方向和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7次,走访和邀请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工作50人(次),收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30余条,均认真整改落实答复,争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更加积极。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120余人参加“服务大生态”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和“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收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40余条,均认真整改落实答复。

检务公开更加主动。大力推进“两微一端”建设,共发布专项工作动态、国家法律政策等信息1456条,点击阅读量达72万人次。加强案件管理接待窗口建设,共接待律师阅卷40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条,公开法律文书165份。注重检察内宣与外宣工作,在《贵州政法动态》、《黔东南检察》等省、州级刊物上发表50余篇(则),在中国检察网、贵州长安网等各级网络媒体报道350余篇(次),进一步传递检察好声音和弘扬正能量。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洁自律,打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以自身反腐败工作为重点,以反“四风”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分别对全院干警、员额检察官、35岁以下青年干警开展预防提醒谈话,认真落实最高检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以纪促检达到了较好效果。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整合改革,从原有的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精简率达43%。二是认真开展检察人员分类改革,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工资制度和员额检察官晋升制度改革。三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员额检察官办案力度,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认真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检察官个人业绩档案,检察委员会、检察长、主任检察官根据法律规定和授权范围行使职权,并在各自职责权限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检察官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入额院领导办案数占员额检察官的30%。办案期限上,承办人平均办理案件时长同比缩短15天。办案质量上,全年提起公诉的案件,均无改变定性情况,无判无罪情况,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4%,同比提高了25%。

坚决拥护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国家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者、见证者、亲历者,转隶的11位同志,迅速转换角色,切实做到“进一家门、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成一家人”,确保工作不断,人心不散。我们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圆满完成“4+1”示范院创建。以省级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契机,切实加大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走科技强检之路,新办案工作区、指挥中心顺利通过省级验收,陆续上线运行检务保障系统、办案辅助系统和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建立检察荣誉室、图书室、党员活动室,打造优质的机关人文环境,积极培养镇远检察人团结奋进的精神文化。

六、主动服务工作大局,推进社会经济建设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做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践行者。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我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在矿山治理方面,对发现的未办有采矿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但仍然开采的砂石厂,向县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5份并得到回复。二是在保护林业资源方面,对涉林案件提起公诉11人,补植复绿面积332亩。三是在河道治理方面,向乡镇人民政府发出2份检察建议并得到整改回复;对舞阳河网箱养鱼进行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将养鱼设施拆除,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5月9日,《镇远县检察院当好“四个角色”助力古城“四项建设”》一文得到省委政法委转发,并全省推广。

    保障全县经济建设有新作为。大力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积极深入重点工程开展调研,先后与县移民局、县交通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制度,不断细化服务措施,助推我县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邀请我县30余家企业开展“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2场,先后到青酒集团、花酒集团、黔东电厂等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次,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78次,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方式得到企业的好评。

助推脱贫攻坚有新路径。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战,检察干警与蕉溪镇茶园村和木溪村151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立足县情镇情村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心组织谋划,坚持扶贫与扶志、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切入点。紧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组组通公路建设工程”,开展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扶贫工程建设环境,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为全县整体摘帽退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7年10月30日,镇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参与脱贫攻坚新路径》一文得到省委政法委转发并全省推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新进步、新成效,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自身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还不够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工作成效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四是少数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转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逐项加以整改落实。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始终做到党委有部署有要求,检察机关有行动有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责助推全县整体摘帽退出。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责,为全县整体摘帽退出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坚决拥护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切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认真研究做好即将出台的《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机制,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四是深入推进平安镇远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深入推进法治镇远建设。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镇远检察新经验。

六是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班子以上率下的感召力和检察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坚决落实“三个一以贯之”,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将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谋划工作、指导实践、推动发展,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力开创镇远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附件: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走、访、送、化”主题活动(见报告第2页):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在全州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以走苗乡侗寨、访民生民情、送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为主题的专项活动。

    2、预防职务犯罪巡展(见报告第2页):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深入乡镇、社区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对全县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3、“两法衔接”平台(见报告第3页):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办公及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通过网络流程流转的办公机制代替传统工作汇报机制。    

    4、“花季护航·法治进校园”巡讲(见报告第4页):为深入贯彻贵州省“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有效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镇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委、县教科局等部门以“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为目标,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载体,引导青少年养成守法意识、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

    5、公益诉讼(见报告第4页):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贵州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贵州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确定在黔东南州等六个市州检察机关为贵州试点院。2017年7月1 日《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订生效以后,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写入这两部法律,这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镇远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广泛关注的问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矿山治理、国有资产保护、食药品安全等重要领域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6、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见报告第5页):贯彻落实省检院《关于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二十条措施》文件精神,有力促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让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们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与检察院领导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商如何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组织的谈心、谈发展会议。2017年,镇远县检察院先后以“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检企联动,守住生态,共谋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两次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认真听取、梳理各方对检察工作助力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运用惩治、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努力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氛围,为镇远经济发展撑起一片司法保护的蓝天。

    7、检察开放日(见报告第5页):“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是检察院机关在预定的时间里通过展示、参观、互动等多种方式全面地向群众代表集中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保密事项的检察工作的检务公开活动。2017年,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邀请了党的十九大代表、省、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中小学师生代表等40余人参加,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开创镇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8、两微一端(见报告第5页):为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新趋势,紧跟新媒体时代步伐,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开通“两微一端”平台:官方微博(镇远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yxrmjc、今日头条客户端(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利用该平台及时推送检察工作动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司法解释、检察成效等信息,努力打造新媒体检察宣传的新阵地,进一步畅通检务公开渠道,密切检民联系,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满意度和群众知晓度,打造阳光检务。

    9、“4+1”示范院(见报告第7页):2012年,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把最高检提出的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与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命名为基层院建设“4+1”工程。2013年深入贯彻最高检印发的《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范》(高检〔2013〕发14号)文件精神,结合贵州实际,坚持以检察业务建设为中心、队伍建设为根本、司法改革为动力、文化建设为引领,将“4+1”工程升级为“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适用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倾力打造“4+1”工程升级版。将基层院建设分为示范院和先进院,制定两个标准对基层院开展验收评估工作。

    10、补植复绿(见报告第7页):补植复绿即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采取承担劳务、给付货币、亲友代植等方法,补植补种相应面积的林木,恢复森林生态功能,修复受损环境的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创新模式。

    11、三个一以贯之(见报告第10页):习近平总书记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三个“一以贯之”的要求并进行深刻阐述,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这对于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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