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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触刑律 法律应谨记
时间:2018-04-10  作者:罗鋆  新闻来源:  【字号: | |

                        超载触刑律  法律应谨记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对全县首例超员驾驶案件提起公诉

                                       

近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向镇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该县第一次适用新法办理的客车超载驾驶案件。

2018年初,何某驾驶核载19人的中型普通客运车在乡镇公路上行驶,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清点共载客31人,超载12人。何某因超载行为被吊销驾驶证并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何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检察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外,法律对如何认定不同型号车辆的严重超载行为和不同路段、路况的严重超速行为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如该案中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为严重超载行为。同时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醉酒驾驶、追逐竞驶、违规运输危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都是危险驾驶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希望大家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定,注意驾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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