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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检察建议督促传统村落项目顺利实施
时间:2018-11-26  作者:杨梅  新闻来源: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传统村落项目顺利实施

 

“2018年10月12日分管副县长专题会议确定了项目建设拦标价,待会议纪要印发后,及时报县政府采购办办理采购审批手续,然后进入招投标阶段工作。”近日,镇远县环境保护局对镇远县检察院发出的爱和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给出了明确答复,并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的实施。

爱和村是镇远县仅有的两个传统村落之一,2017年被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全村335户1650人全为苗族,有着“六月六”吃新节等盛大的传统节日和民族服饰,少数民族色彩浓蕴。村寨由于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产业发展和业态落后,建设性破坏和破坏性建设等问题的出现,导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寨内环境卫生差,存在着白色生活垃圾围村、生活污水横溢等现象。

镇远县检察院在保护传统村落专项活动中,发现贵州省财政厅在2017年曾向县环保局下达过300万的传统村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爱和村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但直至检察建议发出之日,项目未能按照省财政厅文件的规定如期实施启动,该笔资金仍留存在财政库存上。为充分用好用活专项资金,启动实施污水垃圾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镇远县检察院随即向县环保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启动项目的实施,并对爱和村环境卫生差等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进行履职。建议得到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推动项目的落地,便有了文中开头的答复。

镇远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继续跟踪督促好传统村落各类资金项目落到实处,真正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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