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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地方立法 首次将名城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
时间:2022-12-30  作者:杨梅 罗佳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1月27日,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名城保护条例》),首次将名城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推动形成政府部门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共治共护合力,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夯实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镇远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服务保障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聚焦文物建筑修缮、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办理了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围绕名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法治保障体系缺乏、法律责任压实乏力等痛点进行调研。在《名城保护条例》修订之际,镇远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题报告,提出新增公益诉讼条款立法建议,寻求立法支持,为实现立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打下坚实基础。

《名城保护条例》将公益诉讼条款写入其中,既突出了黔东南州的地方立法特色,又推进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刚性,全方位加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供给。镇远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和助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名城镇远新未来贡献更强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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