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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依法打击盗窃电力设施
时间:2024-04-18  作者:刘璐璐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2022年夏天,犯罪嫌疑人李某甲、李某乙共谋盗窃他人变压器内铜芯线,使用扳手等作案工具将某公司的一台闲置变压器内拆开,合力将变压器内的三个铜芯线盗并销售。2022年冬天,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合力将某公司另一台闲置变压器的三个铜芯线盗并销售。2023年,李某甲使用扳手等工具将某供电局的一台正在使用中的变压器拆开,后将变压器内的三个铜芯线盗走。经镇远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认定,被盗变压器内铜心线市场价值为107331020010732元,李某甲单独盗窃正在使用中变压器市场价值为163882元。陈某甲知李某甲销售给自己的三台变压器铜芯线系犯罪所得,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仍先后三次予以收购,收购总金额为24000元。

案件办理: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甲还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已依法向镇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提示: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运输、供应的载体,处于运行、备用、检修状态的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电力调度和电力通信等设施都属于电力设施。出于非法占有目的,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盗窃电力设施罪论处,如不危机公共安全的,则应以盗窃罪论处。明知他人盗窃所得仍以收购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无论是破坏电线杆、电缆还是非法盗窃电力设施等行为,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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