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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榜样为力量,向“全国模范检察干部” 宾毅同志学习
时间:2017-02-13  作者:杨光琼  新闻来源:政工科  【字号: | |

  为营造传递正能量的浓厚氛围,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2月9日上午,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集中观看学习宾毅同志先进事迹—《生命的延续》。

  宾毅同志身前系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原二级警督、三级警长,从检22年以来,宾毅同志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在生活中,宾毅同志见义勇为、无私奉献,十几年坚持参加义务献血,生前自愿签订器官捐献协议。宾毅同志因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于2016年3月1日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宾毅同志去世后的肾、肝、眼角膜等器官,挽救了1名肝病患者生命,帮助2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做到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了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2017年1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在南宁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宾毅同志为“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观看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以宾毅同志作为榜样,学习宾毅同志忠诚为民、勤勉履职、奉献社会、大公无私的高尚品德精神,用一言一行谱写对党的忠诚,为检察事业增光添彩,做新时期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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