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我院福特翼虎公务用车(贵HB230警)采购于2013年7月,车辆座位数5座,账面价值24.98万元,已完成计提折旧,现账面净值0元,发动机号:DA15950,排量:2.0L,车辆识别号:LVSHJCAC7DE285186,资产编号:CL2013000001,是我院车改后编制内执法执勤用车。该车已使用10年多,使用年限长,用车频率高,全车机械零部件磨损程度大,线路老化,发动机、底盘制动效能差,油耗及维修费用较高,安全系数低,经贵州志泰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鉴定评估价为18800元,处置建议为“拍卖处理”。根据黔东南府办函〔2019〕93 号文件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公告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我院办公室雷艳同志处,联系电话:0855-5724708。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