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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法治教育助推生态修复捕捞者认罪悔罪开展增殖放流
时间:2019-09-05  作者:田政鑫 杨昌焕  新闻来源: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我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以前我们不知道这样是犯罪,以后再也不干这种违法的事了……”2019年9月3日上午10时许,在贵州省镇远县金堡镇塘冲水库增殖放流时,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杨某甲、杨某乙等6人一边将购买的鱼苗投放进水库,一边感慨地说,希望这批鱼苗能补救之前犯下的过错,大家共同来保护生态环境。

今年来,镇远县金堡镇境内发生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县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考虑到该涉案区域的特殊地理位置及涉案人员犯罪情节轻微的实际情况,为警示教育更多村民认识到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对近期发生在该区域的非法捕捞案件集中公开进行增殖放流及法治教育活动。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由镇远县检察院牵头,联合镇政府、县公安、农业渔政、水产等部门共同开展。当天共投放了3千余尾鲤鱼、草鱼,增殖放流结束后,承办案件的县检察院吴丹检察长向涉案人员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并在现场对他们进行了法治教育,经过检察长的释法说理,杨某甲等6名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认罪悔罪。在场围观群众深受启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认识到非法捕捞的危害性,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据悉,镇远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切实担当起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公共利益维护人的角色,主动作为,最大限度的做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形成全民参与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水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吴丹检察长宣布不起诉决定

 

                  投放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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