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镇远县检察院三举措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一、我院第三检察部结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职责,联合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深入学习和研究《社区矫正法》规定的执法各环节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性质,理清工作分工和衔接配合重点,为《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司法行政部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普法主体,镇远县检察院联合镇远县司法局利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的契机积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学习,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督管理。
三、创新方式,多样性开展宣传活动。将《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与地区深化“法治宣传、反邪教、禁毒等宣传工作相结合,深入各乡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
下一步,镇远县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模式,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力求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