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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检察院召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1-06-15  作者:杨光琼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镇远县检察院召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

 

为了进一步“没完没了”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加强全县校园安全管理和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执行即将施行的《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5月28日,镇远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关于进一步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会议邀请了黔东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昌兴、镇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运智以及镇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顺金、团县委、县教科局、县妇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参会各单位负责人结合自身单位职能就下一步如何更好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进行了交流,并就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性侵违法犯罪、加强校园安全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加强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以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陆昌兴副检察长就下一步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县妇联、团县委、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如食品安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重点部门(教育部门、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人群的监督,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进一步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四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即将在6月1日施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通过法治进校园、以案释法以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做好法律宣传,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健康的环境和优质的法治服务。

石运智书记强调:检察院一是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配合,统一思想认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督促镇远县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一号检察建议”和教育部下发的相关制度文件的落实,积极推动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二是要对农村留守儿童集中、曾经发生性侵害案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重点督导落实,同时做好新修订的《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宣传工作。三是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蔚蓝未检工作室,让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全方位接受法治、道德、安全方面的教育,共同构筑预防犯罪的堡垒。

吴丹检察长表示:下一步镇远县检察院将继续抓好检察、教育、学校的有效配合,形成校园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灵活运用镇远县检察院建设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蔚蓝未检工作室、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等载体平台,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推动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及法治教育,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后镇远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教科局签订了《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与团县委、民政、妇联等九家单位签订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机制,为更好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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