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影像镇检
焚烧秸秆引起林地失火检察官以案释法敲警钟
时间:2022-01-04  作者:戴菲菲  新闻来源:  【字号: | |

焚烧秸秆引起林地失火检察官以案释法敲警钟

 

  2021年12月14日下午三时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因农户焚烧秸秆引起的林地失火案在镇远县羊坪镇巡回法庭公开审理。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杨在羊坪镇龙塘村村委会操场铿锵有力的宣读着起诉书,村干部和村民50余人到庭旁听。

  2021年10月3日13时许,镇远县羊坪镇龙塘村55岁村民赵某某在狗崽坪(地名)责任地里清理杂草和玉米杆,随后将杂草和玉米杆燃烧,以便来年耕种。赵某某在火苗尚未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因当天风势较大继而引发森林火灾,经当地政府组织人员奋力扑救,直至18日时许山火才被彻底扑灭。后经技术人员鉴定,林地过火面积为65.85亩。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虽然有关部门已经三令五申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但是仍有部分村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图省事,心怀侥幸铤而走险,选择一把火来解决秸秆问题。为此,检察官结合案情,现场在巡回法庭上以赵某某“烧荒”失火案为契机进行了一场具有深刻警示意义的法庭教育,并对失火罪、放火罪等常见罪名进行讲解,告知农户要守法、守规种植土地,推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最后,“烧荒”失火案的赵某某当场现身说法,向前来的村民说明了自己此前燃烧秸秆行为给社会带来的的危害性和给自身及家庭带来的灾难,引起了村民的共鸣和赞同。此次庭审,以更加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普法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 检务公开
  • 公告栏
院领导
职能介绍
机构设置
检察工作报告
检察网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版权所有: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