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2022年1月19日下午,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政鑫、员额检察官龙定湘一行来到蕉溪镇木元村杨某某、黄某某家中,向二名案件受害人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为这个困难重重的家庭带去了检察机关的殷切关怀和慰问。
交谈中,田政鑫副检察长向黄某某及其家人致以亲切的问候,询问了他们近期的身心状况,鼓励他们走出阴影,坚定信心,积极生活,并表示检察机关积极贯彻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让老百姓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民生关怀。黄某某及其家人对该院心系群众、帮困解难的行为深表谢意。
据悉,申请人黄某某、杨某某夫妻与石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黄某某受伤,杨某某双下肢瘫痪,经人民法院判决,石某某应赔偿黄某某、杨某某治疗费等共计133万元。因石某某暂无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致黄某某、杨某某因案致贫,生活极其困难,无力承担杨某某后续的治疗费用。黄某某便向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审查,该院认为黄某某、杨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延伸救助效果,遂对黄某某、杨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并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全程直播,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给予杨某某、黄某某司法救助金10万元。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更加积极主动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在办案中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