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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检察扶贫路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何龙健
时间:2020-12-18  作者:何龙健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整理行装,再次出发。我叫何龙健,是一名检察官,也是一名扶贫战士。神圣的检察监督工作,伟大而艰巨的扶贫事业,当中的点点滴滴,所见所闻,给予了我的人生不可多得的财富,留下了难忘的一页,新农村建设,让我们再出发。

我是一名检察官,我要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法律,不仅能让我们的老百姓获得安全感,也能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2019年4月份,一位手脚均有残疾的老人来到我的办公室,反映其在2016年将家中用来做农活的牛卖掉所得的两万余元被小偷入室盗走,2018年,家中5000余元现金再次被盗,报案后,因缺乏有价值线索,发案3年仍未能破案,老人来我院申请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通过向公安机关了解到,老人两次报案反映家中被盗,侦查机关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却始终未找到有价值的线索,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侦破难度逐渐增大。我将该情况向老人反馈,告诉他案件暂时未能侦破,还请他耐心等待,相信司法机关,可是老人离开时,我看到他无助的眼神,久久不能忘记。为了帮助老人缓解生活压力,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我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通过走访老人及所在村委、镇政府了解到,老人和妻子均是先天性的肢体残疾人,劳动能力有限,育有一子,老人勤俭节约,家中尚能度日,但案件发生后,通过贷款2万元买的牛没有了,贷款还不上,家庭生活难以维持,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立即向院党组申请,及时落实国家司法救助金伍仟元,帮助老人度过暂时的困难,同时,积极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提供侦查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案件能早日侦破,老人能获得应得的赔偿。

在日常的信访工作中,我接触困难群众比较多,也能切身感受到他们生活中的困难,三年来,在各部门和院党组的支持下,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32人,落实国家司法救助金15.5万元,其中,10件28人涉及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国家司法救助金14万元。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群众及时送上一份温暖。

我是一名检察官,也是一名扶贫战士。根据扶贫工作安排,我负责帮扶村三户贫困户和四户非贫困户的帮扶工作。2017年7月15日,那是我第一天到我的帮扶村、到我的帮扶户家的日子。来到农户家,他们热情的邀请我进屋喝杯热茶,与我亲切交谈,通过交谈,我对茶园村和帮扶户的情况有了大概的了解。茶园村是一个相对比较贫困的村寨,全村100余户贫困户,占了整个村的一半,村里基本没有产业,很多通村、通组和串户路都还没有硬化,没有路灯,各家各户的用电存在安全隐患,村里在干旱时也缺乏生活用水。我帮扶的几户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家庭条件倒不是特别贫困,家里负担不太重,但或多或少在家庭生活、发展生产方面存在些问题。比如粟多有家,两口子有劳动力、有技术,可是缺少活路做,有时又难以结到工钱,同时,还缺乏发展生产资金;郭琼英家,仅依靠儿子一人务工维持生活,家里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无力维修;粟多云家劳动力充足,但缺乏资金和土地,生产力有限。为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方面,根据扶贫政策帮助三户贫困户争取特惠贷近10万余元,二是积极协调政府帮助申请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三是根据贫困户特点落实务工路费补贴2000余元,发展猪牛羊养殖20余头。此外,根据全县扶贫工作安排,我院组织村民硬化路面、庭院,安装路灯,修建储水池解决用水问题,为所有村民进行用电改造,确保用电安全,积极宣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全村贫困户参保全覆盖;同时,我院组织干警捐款、使用办公经费等方式凑集资金20余万元,帮助茶园村打造林下养殖、鲜果种植等集体产业,让老百姓真正拥有“捕鱼”技能。

2020年,是全国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开启之年,在长达四年的扶贫路上,有烈日高阳,也有深秋隆冬,有春风拂煦,也有狂风暴雨,我懂得了付出与坚守的真正意义,我是一名检察人,也是一名扶贫战士,在未来的新农村建设中,我将继续履行检察职能,建设更美“小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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