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督促恶臭治理
2021年8月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镇远县舞阳镇舞阳大桥至西峡公路桥路段有大股恶臭传出,严重污染空气质量。经调查,造成污染的来源系某公司小型垃圾车将舞阳镇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转运至该处。舞阳大桥至西峡公路段是镇远县城景区至镇远南站的交通要道,也是镇远县城周边集中的休闲娱乐区域,往来人员较多,称得上是镇远的门户。该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和游客的休闲娱乐活动质量,也影响了镇远古城景区作为国家级5A景区的美好形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于8月2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垃圾转运站环境污染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分析,立即进行整改,督促镇远某公司对舞阳大桥至西峡800米的公路桥下现有的污水排口进行了封堵,修建了污水处理池、雨污分离水沟,并已运行使用;将清洗垃圾车产生的污水进行过滤沉淀,用车辆将沉淀后的污水运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同时要求该停车场及时更换自动喷洒除臭设施,现已正常喷洒使用。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已铺设完毕,待污水处理厂竣工后即投入使用。
在收到职能部门回复后,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第二检察部干警及时进行回访,发现该路段较之前相比,现在空气质量及环境状况已有明显改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周边群众也反映良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巩固我县5A创建成果。